直播间使用音乐将付费!试行付酬标准现已正式公布 前段时间,PDD因在直播中演唱《向天再借五百年》遭版权方起诉索赔10万元受到网友关注。随着直播行业的蓬勃发展,互联网直播中使用音乐相关版权问题也再次浮出水面。直播间使用音乐版权怎么付费?付多少费?一直缺乏具体的行业标准和参考依据。 25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官网上发布了互联网直播录音制品的试行付酬标准。最新修改的《著作权法》第45条新增了音乐制作者的“获酬权”:即网络直播中使用音乐录音制品,不仅要向音乐作品词曲的权利人支付版权费,还需要向录音制作者支付版权费。 “获酬权”问题讨论的核心就是报酬的标准怎么来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作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向全社会公布了直播间使用音乐的付酬标准:付费义务主体为使用录音制品的主播和平台。为了有效实施,该试行标准面向平台,再由平台和主播分摊成本。 《标准》将直播间类型划分为,使用K歌+背景音乐的直播间需要300元/年/直播间、83元/季度/直播间、29元/月/直播间的费用;单纯使用背景音乐的直播间需要100元/年/直播间、26元/季度/直播间、10元/月/直播间的费用,使用音乐的电商直播间则按照10000元/年/直播间、2777元/季度/直播间、980元/月/直播间的标准收费。从7月25日开始试行。 原文地址:https://www.sohu.com/a/571990193_119620?sec=wd |